韩国KC认证
一 KC认证概述
电器用品安全认证制度是依据电器用品安全管理法实行的强制和自律(自愿)安全确认认证制度,是得到安全认证制造/销售制度。
[申请安全认证对象是:
国内外生产电器产品,组装,加工的所有事业者(法人或个人)
安全认证制度以及方法是:
以产品型号申请认证,分为基本型号和派生型号
为了区分型号、电器用品的设计,按照功能互相不同的产品给与各自固有的产品名称
基本型号是:
在电气适用基本回路与电子适用安全的相关的基本结构类似型号的电器用品当中,使用标准产品进行安全认证。
派生型号:
与认证相关的核心电路需与基本型号相同,使用相同的零部件且类似产品时不直接对电器认证产生影响。
强制认证和自律(自愿)安全确认认证的区分是:
强制性认证是指:属于强制性产品中的所有电子类产品必须获得KC Mark认证后才可以在韩国市场上销售.每年需要接受工厂审查和产品抽检测试。
韩国将把影音(AV)类产品、部份信息(IT)类产品,以及原本为非强制性的个人电脑电源归类为“自愿安全认证”(Voluntary Safety Verification),且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已申请EK标志的影音类产品及部份信息类产品,将在韩国发证单位的系统中自动转为新类别,且证书效期为五年。
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具体参见“相关产品目录”。
此外,韩国于2009年7月1日起,将原有EK标志统一为KC标志,由于标志转换并没有影响认证安全标准, 因此原证书无须作任何版本更新的动作,但原有EK标志将只能使用至2011年6月30日,之后必需将产品铭牌上的“logo”转换为KC标志后才可在韩国销售。同时,电气产品标志“K”、燃气产品标志“检”、生活用品标志“KPS”、信息通讯设备标志“MIC”等现有的13种认证标志也将陆续升级为强制认证标志“KC”,相应的原先各种认证20多种审查方式也将缩减为9种类型。
KC标志的实行计划如下:
(1) 2008年12月:修改《标准基本法律与施行令》;
(2) 2009年7月: 知识经济部开始实行和运用统一标识KC;
(3) 2009年1月~2010年12月:修正与标准认证相关的法律;
(4) 2011年1月:将统一标志KC应用到所有认证中。
2. 其他事项 随着引入以危害程度来区分电气产品而引进的“自律安全确认制度”和防止由安全认证对象以外电子产品引发的危害的“安全性调查制度”,建立简便的法律制度,完善运营上一些薄弱点,将修改全部电气产品安全法。
为了确保自律安全确认制度的实施,因此制定自律安全确认对象产品及自律安全确定申请、步骤方法。 只需要对产品进行安全试验, 就可以基本预防该产品在市场上出现事故,这类产品归属于自律安全认证。如AV类产品、部分办公电器用品都属于危害性比较低的产品,所以归入自律安全确认申告对象产品。
自律安全确认申告制度的确立,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只要产品在安全试验机关进行产品试验(安全性, 电磁兼容性测试)且得到确认,进行申告后就能够销售,而无需进行工厂审查。
以上规定将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原规定已经取得安全认证的电气用品,因新的《电气用品安全管理法》的规定转为自律安全确认申告对象的产品,不需要重新申请认证,该认证号码可以使用到2013年12月31日。
根据原规定属于安全管理对象以外的电气用品,现在作为安全认证对象或者自律安全确认申告对象所的产品,从2010年1月1日开始适用该管理法。 在《电气用品安全管理法》实施之前已经取得安全认证的电气用品,原使用的EK标志可以使用到2011年6月30日,之后将必须转换成KC标志。 关于KC认证详细要求的进展请关注韩国知识经济部(MKE)的公告以及KC认证授权机构韩国信息安全局(KISA)的信息。
1、安全测试cb报告加证书并含有韩国内规定的测试报告。
2、需额外附加的文件
⑴申请表格;
⑵工厂调查表;
⑶emc 测试报告;
⑷韩文的卷标;
⑸产品的英文技术文件资料;
⑹电路图、零件表、pcb布线图等;
⑺产品照片;
⑻韩文的使用手册;
⑼韩国合法代理商的基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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