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酸盐水泥(原 高铝水泥 也称 耐火水泥)
用于配制不定型耐火材料;配制膨胀水泥、自应力水泥、化学建材的添加料等;抢建、抢修、抗硫酸盐侵蚀和冬季施工等特殊需要的工程。
执行标准:GB201-2000《铝酸盐水泥》
水泥类型:CA-50-5型、6型、7型、8型
化学成份(%):
Al2O3 SiO2 Fe2O3 R2O
≥50,<60 ≤8.0 ≤2.5 ≤0.40
细度:比表面积不小于300m2/kg或0.045mm筛余不大于20%,由供需双方商订,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发生争议时以比表面积为准。
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得早于30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6h。
强度:各龄期强度值不得低于下表数值。
抗压强度Mpa 抗折强度Mpa
6h 1d 3d 6h 1d 3d
20 40 50 3.0 5.5 6.5
水泥袋装每袋净重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1000kg。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在运输和贮存时应特别注意防潮和不与其他品种水泥混杂,存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过期或受潮结块,应重新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1)在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与硅酸盐水泥、石灰等能析出氢氧化钙的胶凝物质混合,使用前拌和设备等必须冲洗干净。
2)不得用于接触碱性溶液的工程。
3)从水泥硬化开始应立即浇水养护,取龄期为7d和14d强度值之低者来确定。
5)若用蒸汽养护加速混凝土硬化时,养护温度不得高于50℃。
6)用于钢筋混凝土时,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不得小于60mm。
7)未经试验,不得加入任何外加物。
8)不得与未硬化的硅酸盐水泥混凝土接触使用;可以与具有脱模强度的硅酸盐水泥混凝土接触使用,但接茬处不应长期处于潮湿状态。